北京市的释义
拼音 běi jīng shì
词语 北京市
基本解释
北京市[ běi jīng shì ]
⒈ 简称“京”。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中共中央所在地,中央直辖市。在中国中北部、华北平原北端。面积168万平方千米。人口1077万(1995年)。中国七大古都之一。1928年设市,初名北平,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建为首都,改设北京市。全国最大的政治、文化中心。以机械、化学、冶金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基地。全国最大的铁路和航空枢纽。京哈、京沪、京九、京广和京包等铁路交点。故宫、颐和园、八达岭长城等举世闻名。
引证解释
⒈ 简称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 首都,中央直辖市。我国历史最悠久的城市和古都之一。在 华北平原北端,当 东北 和 华北 等地区联系的枢纽。古代称 蓟,春秋、战国 时为燕 国都。 秦 汉 为 右北平郡 地, 晋 隋 为 北平郡 地, 唐 属 河北道。辽 以为陪都,改称南京,亦称 燕京。金 正式建都于此,称 中都。元 称 大都。明 清 称 京师,通称北京。民国 初年亦都于此,1928年改为 北平市。1949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建为首都,改设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