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药监局认真开展内部执法监督检查保证自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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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事 先 不 打 招 呼 确 保 自 查 质 量[/b][b]三明市药监局认真开展内部执法监督检查[/b]2004年07月21日据中国医药报福建讯 “对10个县(市)局的工作我们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进行检查,不查不知道,我们执法中还真的存在不少问题。”黄正益曾经担任过某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为三明市药监局稽查科副科长。这次他被抽调去参加系统内部执法监督检查,刚回来,顾不上回家就匆忙赶到局里汇报检查情况。
福建省三明市药监局各市、县基层机构成立近三年时间,查办了2471起案件,至今为止还没有一起行政诉讼和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但是该局局长詹积富提出,没有行政诉讼和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并不等于执法质量没有问题。特别是《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对药监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县(市)药监局是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体系的最基层单位,处于执法工作的前沿,承担着具体的执法任务,因此,越是垂直管理越是要加强内部的监督检查。近日,三明市药监局派出稽查科两名同志,乘坐班车,一站连着一站,采取事先不打招呼、随机检查与现场帮教、回访被处罚当事人等方式,对所辖10个县(市)药监局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执法办案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
检查人员现场查阅和点评了86个案件卷宗,查出了24份不合法规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走访了13个被处罚过的当事人,召开了20多次座谈会、反馈会,提出了126条整改意见。通过自我解剖问题,面对面帮促指导,对普遍存在的执法文书书写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现场督促整改,达到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目的,提高了基层队伍执法办案的水平。
同时,为了切实加强对药监系统内部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三明市药监局还建立了“四线联查”制度,即班子领导到一线调研检查,业务科室到一线现场抽查,办公室到一线督促检查,特邀监督员到一线重点巡查的制度,确保监督检查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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