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中药的毒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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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中药有毒,怎样看待中药毒性等问题,是当前中药发展面临的问题之一。本文就中药的毒性问题,浅谈一些想法:中药的毒性,是中药治疗疾病有效成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对中药毒性的认识,我国最早的第一部本草即《神农本草经》,对中药的毒性就有论述。清代名医徐大椿在《医学渊源》中说:“医书之最古者内经,本草起于神农。”《神农本草经》部著作大约成书于东汉末年,即公元前25年~200年之间,在这部书中收载有365种中药,按药物的毒性和疗效上中下三品:即上品120种,能补养,“无毒”,可以长服、久服之品;中品120种,能治病补虚,无毒或有小毒,斟酌使用;下品125种,专治大病,多为有毒,不可多服,不能久服。徐大椿《医书六种》中论述:“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不尽,行复如法。”又论述:“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禽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
这些中医药的理论,至今仍为中医辨证施治、指导使用中药治疗疾病的重要法则。
所谓中药的毒性,是指药物对人体有毒副作用。
凡是有毒的药物,大部分都性质强烈,能对人体产生毒副作用,一般使用量都较小或极小。这些药物安全性低,用之稍有不当或过量,即可对人体产生毒害,轻者对人体造成损伤,重者对人之健康或生命造成严重的不可挽回的后果。这些药物必须严格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使用,绝对不能随意服用,如砒石、芫花、乌头、千金子等。
另外,过去曾有说法:“是药三分毒”,即药就有毒副作用。中药有“四气、五味、归经”之科学理论。中药之毒性正体现了某种中药所含成分“四气五味”之偏性。药物之所以能治疗疾病,也正是因为其具有药物之偏性。或者说,凡是药物都有它的偏性。这正是中药以偏纠偏治病的基本原理。如黄连、黄芩,其性味苦寒,功能清热燥湿解毒,能治热性病;又如干姜、附子,性味辛热,功能温阳散寒,能治寒性疾病。传统医药学所说:“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以气味之偏也。盖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是也。所以,养人之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气。正以人之为病,病在阴阳偏胜耳。欲救其偏,则唯气味之偏者能之,正者不及也。是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称为毒药。”
对中药毒性的认识,总的来说在医师辨证施治、常用量的情况下,毒性较大的药物对人体作用就强烈,如中药的巴豆、乌头等;毒性小或无毒药物,对人体作用就较缓,如麦芽、茯苓等。
但在中药使用量不当的情况下,中药的毒副作用也会产生。如甘草,《神农本草经》将其列为上品,因其味甘甜而故名,其功能为补脾益气、润肺止咳、清热解毒,为缓和及调补之药,归经能入十二经。中医在处方中常用甘草来调和诸药性,起协调作用等。现有资料报道,如用量超大、久服,即可出现毒副反应,如脘腹痞满或水肿等病。又如人参,它的功能可以大补元气、生津止渴、增强免疫力等。据《医学源流》中“方药论”,徐大椿论人参,“夫人参用之而当,实能补养元气,拯救危险。故病如果邪去正衰,用之固宜,或邪微而正亦惫,或邪深或正气怯若,则于除邪药中……乃不察其有邪无邪,是虚是实,又佐以纯补温热之品,将邪气尽行补往,轻者邪气永不复出,重者即死矣”。现有资料报道:“服用人参适量对身体各生理器官有益,如服用超量,对人的神经有兴奋的作用,或出现口鼻出血、烦躁不安等不良反应,严重者对人体可导致不良的后果。
中药的毒性与用药量是否适当有关。
中药数是属于多成分的天然药物,过去曾有“中药,就等于一个小复方”的说法。可以想象,用药量不当可以导致药物毒副作用的产生。现有资料报道:如关木通用量成人为3~lOg,若一次用量超过60g,即可引起中毒,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又如苦杏仁是有小毒的药物,其主要成分是苦杏仁苷,在苦杏仁酶的作用下分解出氢氰酸。而氢氰酸为剧毒物质,极微量应用,能轻度抑制呼吸中枢,而显示止咳平喘的治疗作用;稍大量应用,即对人体产生毒害作用。一般生苦杏仁用量在10~20g之间,即为无毒,而超过20g,即为有毒。如近期有资料报道:有一岁女婴,因一次口服生苦杏仁末20粒(约10g)而中毒致死,原因是过量服用所致。
有关药品的特殊性,药品管理法中早有明确规定。特别要强调指出的是,具有毒性的药品,使用得当,管理得法,有利于人民健康,可以达到防病治病、救死扶伤的目的。反之,则有害于人民身体健康,甚至产生药源性疾病等严重的后果。所以药为特殊商品,应对症用药,千万不能盲目地乱服用药物。
中药的毒性与产地和采集时间有关。
中药的特点是历史悠久,来源广泛,品种繁多,属性复杂,既有野生,又有人工种养。中药传统上讲究“地道药材”,如白芍讲究杭白芍,泽泻讲究福建产的泽泻,大黄讲究西宁产的大黄等。对于中药的采集时间,按根、茎、叶、花、果实、种子及全草等用药部位,根据其生长成熟期,都要严格按季节采集,以确保药效成分。俗话说:“当季是药,过季是草”,“三月茵陈四月蒿,五月砍来当柴烧”,这都是对中药采收的经验之谈。说明只有做到适时采集,才能达到药物优质有效。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药品种比较混乱,有的药物一个品种多个品名,还有的是同名异物等,由于品种复杂,产地又异,其含的药效及毒性也有差别。如据有关资料报道:中药贯众品种约有36种,《神农本草经》列为下品。贯众属蕨类植物,品类繁多,商品一名多物。其功能清热散瘀,解毒,杀虫。据考证,除绵马贯众主含绵马酸类物质有毒外,其他品种未发现有毒。又如五加皮,《神农本草经》列为上品,为较常用中药,历代本草所记载的五加皮为五加科五加属植物的根皮。过去京津习用的五加皮为萝摩科植物杠柳的根皮,主产于河北等地,其功能祛风湿、强筋骨。据资料报道:五加皮有南北之分,南五加皮属五加科,不含强心苷而无毒;北五加皮(又名香加皮)属萝摩科,含强心苷而有毒。
即使是源于同一种的中药,因用药部位的不同,其成分的含量及所含毒性也有差异。如苍耳全株有毒,但果实苍耳子比全草毒性大,嫩叶比老叶毒性大等。故植物类中药的采集时间可直接影响药物的效能与毒性。传统的经验是:对植物中药的地下部位根及根茎类药材,一般是在秋后至春初的时间采集,此期药物的有效成分及毒性含量较高;对茎枝叶全草类药材,一般应在植物生长旺盛时及花朵末开时采集为宜,因这时药效成分贯满全株,质量最佳。
中药的毒性与环境污染有关。
据1994年《中药资源志》收载的药物种类,现我国共有中药资源种类12807种,其中植物类药为11146种,动物类药为1581种,矿物类药为80种。中药的资源种类主要是来源于植物药。随着我国农业的发展,由于较为普遍地使用大量含有有机氯、有机磷等有毒物质的农药及含有铅、铬、砷等有害金属的工业废料、废水、废气等,对土壤、空气等自然环境的污染愈加严重。这些污染源必然会对中药植物造成影响,有的可能较长期残留在被污染的环境和植物内。如属有机氯类除虫剂的六六六、DDT等,在土壤中降解消失的时间较长,据研究前者需3~10年,后者需4~30年。如在这种环境中,对植物中药必然会造成污染。
据报道:××市对全国各地300多种中药材检测发现,全部样品均残留农药六六六,除吉林的龙胆草、福建的阳春砂外,其余都有DDT残留。又据××市药检所曾对50种70多批次药材检验发现,砷污染较为突出,有些甚至含量较高。人服用了这样的药材,亦会导致蓄积性中毒,出现各种各样的不良反应等问题。
为使我国中药进入国际市场,现我国政府已着手对中药施行GAP、GMP、GSP管理,以达到中药成分的稳定、安全、有效。
我认为中药质量标准的制定,应立足于中医药有效的科学理论,借鉴学习其他国家医药先进技术经验,拿出我国的中药质量标准。这个标准应是严谨的、高起点的,也是中药在国际医药市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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