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十八反、十九畏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药物有防治疾病,对人体有利的一面,也有不良副作用,对人体产生不利的一面,尤其是在一些药物的配伍过程中,药效降低或失效,甚至药物配伍后产生毒性反应,应避免合用。历代关于配伍禁忌的认识,并不一致。影响较大的为金元时期所概括的“十八反”和“十九畏”,并编成歌诀:十八反歌
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蒌贝蔹及攻乌,
藻戟遂芫俱战草,
诸参辛芍叛藜芦。
其意是:乌头反半夏、瓜蒌、贝母、白蔹、白及;甘草反海藻、大戟、甘遂、芫花;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歌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佗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荆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爁炙煿莫相依。
其意为:硫黄畏芒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佗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牙硝畏荆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人参畏五灵脂,官桂畏赤石脂。
“十九畏”和“十八反”诸药,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如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并列;散肿溃坚汤、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大活络丹乌头与犀角同用等等。现代实验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两种药合用时,毒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剂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毒性较大;又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未见明显增强毒性。而细辛配伍藜芦,则可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
由于对“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进行较深入的实验和观察,并研究其机理,因此,目前应采取慎重态度。一般说来,对于其中一些药物,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仍须避免盲目配合应用。两种以上中成药同时使用时应注意处方组成,尽量避免含有“十八反”和“十九畏”组分的药物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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