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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中药自疗须谨慎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随着现代医源性疾病和生活方式疾病的增多,国人逐渐恢复了对中医的信心。一些百姓认为中医药“治根”、中药“无副作用”,热衷于用中药对症自我治疗。平时买几本《验方大全》、《本草大全》之类的书籍摆在案头,遇到一些头疼脑热的“小病”,就根据自己的症状,按照书中对方剂、中药主治功能的介绍,寻找与自己症状相符或相近的方剂或中药,到药店抓方治疗。
比如感冒,就对照症状购买麻黄汤,或者眉毛胡子一把抓,把功能相近的感冒药物都买齐服用;比如伤食,便把消食导滞的药物全购齐自用。但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很多时候一点效果也没有,有时甚至越治疗病越严重,甚至出现毒副作用。一些人不反思自己不会用药,反而怨中药不治病。
不可否认,中药在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中,确实留下了一批使用范围固定、疗效稳定、用药安全的经方、验方、偏方乃至单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很方便地使用。但中医的根本还是要求理、法、方、药“四位一体”,在整体观指导下,灵活运用阴阳消长和五行生克的理念,既讲辨证论治,也讲君、臣、佐、使。即便是流传千古、使用范围固定的“小柴胡汤”、“六味地黄丸”等,使用时也是需要辨别“证”的。
因此,离开中医的整体观、中和观,不懂辨证论治和君、臣、佐、使,用中药简单叠加,像西药那样去对症使用,此时的中药已不能再称为中药了。
至于用中药自我治疗出现毒副作用,那不是中药的错,错在误用乱用上,即古人所说“药之害在医不在药”。中药的毒多指偏性,有“是药三分毒”之说,并不等同于西药所说的毒性成分。中药治病是以偏纠偏,讲究“中病即止”。如果乱用或滥用中药,过犹不及,中偏性之毒是在所难免的了。诚如清代医家徐灵胎所言:“虽甘草、人参,误用致害,皆毒药之类也。”
也许有人要说了,用方剂自疗在古代大量存在,为何今人不能?这是由时代背景不同决定的。一方面,儒、释、道是中医的源头活水,古代以“四书五经”为主的中华文化深入人心,故古人都略通医道。而今人接受的都是西方分析还原实证为主的理化知识,在正规的教育体系中很难接触到传统文化知识,这使得今人普遍对中医不了解、不理解。因为中西文化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体系,用西方文化来看中国文化,犹如用英语语法来衡量和解释汉语语法知识一样,故用西式思维拼凑使用中药很难有效。另一方面,传统药店实行中医生坐堂制度,现场指导患者用药,而现在卖药和买药是两码事,卖药的并不对买药者的用药安全、疗效负责。
所以,一定要对中药有正确的认识,中药虽然没有西药那样明确的毒性成分,但并不是“无毒副作用”,使用一定要慎重。特别是在没有传统医药知识背景的条件下,不能乱用中药自疗。用中药要在中医师的辨证论治指导下使用才对,即便是一些固定的丸剂,也尽可能在中医师指导下服用,切不可随便盲目服用,以免陷入先是对中药的狂热,后是对中药的绝望乃至怨恨中,这对患者的健康、对中医药发展都是不利的。(李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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