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城楼

这里宋代以前没有城垣。城区东边只到今百货公司附近,“岁配鹿角为寨”。宋元祜(公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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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间,刘随任永康军(今城区宋代为永康军治所)判官,他见“军无城堞,每伐巨木为栅,坏辄以他木易之,颇用民力”,就动员全城百姓“环植杨柳数十万株,使相连属,以为限界,民得不困。”(《宋史•刘随传》)刘随构筑的杨柳城,西至白沙,东至今百货公司附近。今白沙乡杨柳坪和城区杨柳河都是刘随当年“环植杨柳”留下的遗迹。明洪武(公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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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时,“缘山傍水,筑土为墙”,作为城垣。明弘治(公元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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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中期,知县胡光在土墙上“包砌以石,高一丈六尺,周八里,计一千四百十丈。置门四、楼四:东宣化门、省耕楼;南导江门、阅清楼;西宣威门、怀远楼;北镇安门、拱极楼”(清光绪《增修灌县志•建置志》)。至此,都江堰市才有像样的古城垣。清代对城垣进行了多次维修。清康熙五年(公元1
666年),知县马玑补修城垣。清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
763年),知县家庆“奉文请领帑银二万九十两八钱七厘,于是年七月初五日兴工,经理至三十年告竣。”补修后的城墙“周六里九厘,计一千九十六丈四尺五寸,垛口共一千四百四十个,东门、南门炮台各一座,北门至西门炮台共三座。”清嘉庆八年(公元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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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知县吴升“补修七十六丈”。清嘉庆十二年(公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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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知县朱振源“补修二十九丈”。清嘉庆十五年(公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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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年),知县邵良“改修四门城楼。因县城西面依山势高,南下,东北尤下。旧制四门城楼通高一丈八尺八寸,东北势下,为西南所压,酌将东楼增高六尺四寸,北楼增高二
尺八寸,南楼仍旧,西楼减低四尺二寸。四城虽有参差,按诸地势尤为高下适匀。”清成丰十年(公元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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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年),知县英启又在圣塔寺和校场坝各增设炮台一座,用条石坚砌,并培修附近子城。清同治八年(公元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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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知县柳宗芳“补修东、南、西三面(城墙),共计八十丈有奇,兼修西门外玉垒关。”清同治十三年(公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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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知县胡圻“补修三十丈有奇”。清光绪十年(公元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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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知县孙绍龙“补修西面二段,共计四丈有奇,余三面零星修补,不计丈尺多寡。”(清光绪《增修灌县志》)
民国以后,古城垣渐遭破坏。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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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以后,随着城市的发展,旧城垣被逐步拆除,只有西门及一段城墙得以保留。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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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修复了西门城楼及西门至江边,西门至大擂鼓坪一段城墙,成了都江堰市区西一处胜景。
斗犀台
斗犀台在都江堰市旧城西门南二道岩顶,传为李冰斗杀江神处。《水经注’江水》引《风俗通》:“秦昭王使李冰为蜀守,开成都县两江,溉田万顷。神须取女二人以为妇。冰白以女与神为婚。径至祠,劝神酒,酒杯恒澹澹。冰厉声责之,因忽不见。良久,有两苍牛斗于江岸。有间辄还,流汗谓官属日,吾斗疲亟,不当相助矣?南向腰中正白者我绶也。主簿刺杀北面者,江神遂死。蜀人慕其气决,凡壮健者因名冰儿也。”斗犀台也名斗鸡台,从何得名,不见记载。台下即洪岩,又称“三道岩”,又名“洼洼涡”,当内江进水口要冲。三道岩石脚斜插江心,支水中流,以固峡口。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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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5月列为都江堰文物保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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