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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沟遗址

沙沟遗址
沙沟遗址在高出河床约2米的台形地带,东西长约450米,南北宽约400米,总面积约有18万平方米。1992年被省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文名
沙沟遗址
省    份
山东省
枣庄市
遗    址
薛城区沙沟镇五村周围
发现时间
1978年

简介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沙沟镇五村周围,沙沟河从遗址南部自东西流。在遗址范围内,地面散见许多陶器残片,经三次现场考古调查,搜集各类标本达300余件(片)。石器有斧、铲、锛、镞、环等。陶器有盆形鼎、罐形鼎、镂孔杯、高足杯、罐、盆、鬲、豆、器盖等;陶质有磨光黑陶、褐陶、夹砂红陶及少量的白陶。另外,还发现几座残墓,一为儿童墓葬,头东脚西,骨架上覆盖红陶罐片;一为成人墓葬,仰身直肢,头东脚西,有随葬品黑陶杯、罐、白陶鼎等;另一墓为南北向,出土有褐陶鬲、罐等。前两墓属于新石器时代,后一墓属于东周时期。是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文化层堆积多为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出土了很不多的黑陶和蛋壳黑陶器物。位于沙沟镇政府驻地、沙沟五村。一条古河道自东向西从遗址中穿过,把遗址自然的分为南北两处。河南岸遗址完全被村庄覆盖。1978年,社员在打井时,曾出土过两件石铲。从而引起枣庄市文物管理站的重视,曾多次派人来此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又采集到几件大汶口文化的凿式鼎腿。河北岸遗址面积较大,遗址西部紧靠着薛城至周营的公路,南部紧靠沙河与南岸遗址相接,东部靠一条南北走向的生产路,北部接良田。在未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之前空地面积较大,后逐渐被农村建房所侵占,当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时,遗址空地仅剩原生产队的饲养院及院前空地。位于薛城区沙沟镇东北约300米处,遗址分布在河流两岸高出河床约2米的平坦土地上,沙沟河从遗址中部自东向西穿过,将遗址分为南北两部分。南岸遗址已被村庄覆盖,北岸遗址部分被民房覆盖。

荣誉

据1981年全市文物普查资料记载:此处遗址为一高出河床2米的台地,东西长约450米,南北宽约400米。四周均被民房包围。1985年被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2年经市文物管理站申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第二批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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