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岙兵营遗址

花岙兵营遗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兵营最迟始营于清顺治十六年(1659),续营并沿用至康熙三年(1664)张苍水被捕。是为数不多保存相对完整的古代军事营地或军事基地。花岙岛现有兵营遗址、遗迹多处,除了兵营遗址外,还保存有其他军事设施遗址,如练兵场、哨所、了望所以及可能是屯垦之用的梯田等;两大兵营一在濒水山岙,一在山上,前者机动性好,后者利于防守;包括其他设施的布点等,皆是因地设置,相宜安排。花岙兵营遗址作为古代军事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与科学价值。兵营在选址、布局、构造等方面均反映出较高的营建思想、构筑水平与军事谋略,且兵营位置特殊、规模庞大、布局清晰、内涵丰富、年代明确,为研究我国明清时期海岛军事防御设施体系与海岛军事屯田历史提供了珍贵的史料,是现存明清军事设施遗址中影响较大、价值突出者。2013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两兵营有小道相通,相距700米。互成正奇、上下呼应。
- 中文名
- 花岙兵营遗址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 时 代
- 明至清
- 级别批次
-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批准单位
- 国务院
- 批准文号
- 国发(2013)13号
- 编 号
- 7-0183-1-183
简介
兵营设点隐蔽,在树木掩映下远观近视都不易发现;兵营外围有寨墙,大门内有类似瓮城结构的过渡区;营房建筑均很低矮、体量小,两坡顶,卵石垒墙,茅草结顶;营房之间有些有地道,有些建筑有暗室,等等,这些都符合南明军队在险恶环境下的生存选择。张苍水兵营在花岙岛上分布甚多,以雉鸡山西南山腰与西北麓之雉鸡山兵营、高涂岙兵营规模最大,具有代表性。构造
二兵营均有城墙、营房数十间、校场、水源。雉鸡山兵营城墙长310余米,包围面积约4800平方米,略近长方形,营房分布呈倒“丁”字形,建于兵营前部与纵中一带,地下布有地道、洞穴,营前有三座校场。高涂岙兵营,城墙全长600米,包围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呈不规划狭长形,内以与城墙形制类同之隔墙将兵营分隔为十个规模不等之小区,以中心部位营房最密集,地下亦布有许多地道、洞穴,营前有一座兵营。两兵营均就地取砾石砌筑,营房为二坡顶,以茅草为顶,往往前墙开门、后墙砌有壁龛,山墙开有窗口。两兵营有小道相通,相距700米。互成正奇、上下呼应。
价值
花岙岛兵营遗址 作为张苍水兵营遗址,省内学界几无争议;作为张苍水被捕处地址,学界有分歧。从现有资料看,最早明确指出张氏被拘地在“南田花岙”的是全祖望所著《明故权兵部尚书兼翰林学士侍讲张公神道铭》。作为保存相对完整的古代军事营地或军事基地,省内已无他例,国内恐也不多。- 沙依巴克区 1西山老君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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