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
福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海域,总面积33088公顷。该保护区由原有的厦门中华白海豚省级保护区、厦门大屿白鹭省级保护区和厦门文昌鱼市级保护区合并而成。福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保护12种珍稀物种及其生境。是一个以中华白海豚、文昌鱼等珍稀海洋生物及黄嘴白鹭等鸟类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
(一)兴建排污口,倾倒废物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二)投掷爆炸物品;
(三)未经许可捕捞、采集文昌鱼;
(四)擅自移动、搬迁和损坏保护区设施和标志物;
(五)擅自设置建筑物及其他永久性设施;
(六)其他直接或间接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海洋生物资源的行为。
(七)凡破坏文昌鱼资源及其生态环境,损坏保护区设施,妨碍保护区执法管理人员执行公务者,保护区管理机构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限期改正、没收工具、罚款、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违法捕捞的单位和个人处以捕获物实际价值5-10倍的罚款;对污染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处1000-5000元罚款;对损坏保护区设施和标志物的单位和个人处500-5000元罚款。所罚款项上缴市财政。
- 中文名
- 福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
- 外文名
- Xiamen rare marine species National Nature Reserve
- 类 型
- 海洋生态系统
- 地 点
- 福建厦门
- 保护对象
- 中华白海豚、文昌鱼、白鹭
- 级 别
-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管理单位
-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 地理位置
- 福建厦门市
- 区域面积
- 33088公顷
- 气 候
- 亚热带海洋气候
历史沿革
1995年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建的厦门白鹭省级自然保护区。1997年批建的厦门中华白海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厦门市人民政府1991年批建的厦门文昌鱼市级保护区合并而成福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是一个以中华白海豚、文昌鱼等珍稀海洋生物及黄嘴白鹭等鸟类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地理环境
位置
福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海域,总面积33088公顷。 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气候
福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属于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是亚热带中的最南带,为热带向温带的过渡带夏季长而无酷暑,秋春相连而无冬,全年几乎全是无霜期,气温变化不显著,秋温略高于春温。春夏锋面雨连绵,夏秋雷雨又台风,雨日不多日照长,干湿变化亦宜人;全年多风且较大,冬季偏北风而干冷,夏季偏南风而暖湿,盛夏午后至午夜,海风劲吹暑气减。福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均气温21℃。年均降水量1200毫米,主要集中在5~8月。风力一般3~4级,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平均每年有4~5次台风,多发生在7~9月。保护范围
区域面积
福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由原有的厦门中华白海豚省级保护区、厦门大屿白鹭省级保护区和厦门文昌鱼市级保护区合并而成,总面积33088公顷。区域范围
福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由陆域、海域及其底土组成包括:1、陆域部分:北至前浦村南三叉路口(北纬24°28′19″,东经118°10′22″),南至白石头(北纬24°25′33″,东经118°08′00″),东至岸缘,西至环岛公路。2、海域部分:(1)黄厝海区,即以下各点连线和海岸线所封闭的区域:北纬24°27′35″,东经118°10′25″北纬24°27′35″,东经118°11′00″北纬24°26′15″,东经118°09′00″北纬24°24′35″,东经118°09′00″北纬24°24′35″,东经118°11′00″(2)南线至十八线海区,即以下各点连线所封闭的区域:北纬24°30′45″,东经118°14′00″北纬24°31′45″,东经118°19′45″北纬24°30′45″,东经118°20′00″北纬24°28′25″,东经118°14′40″(3)鳄鱼屿海区,即以下各点所封闭的区域:北纬24°36′30″,东经118°09′40″北纬24°36′30″,东经118°10′53″北纬24°35′05″,东经118°09′40″北纬24°35′05″,东经118°10′53″(4)小嶝岛海区,即以下各点所封闭的区域:北纬24°34′05″,东经118°24′10″北纬24°33′10″,东经118°25′00″北纬24°32′00″,东经118°21′30″北纬24°31′20″,东经118°22′10″保护目标
福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保护12种珍稀物种及其生境,分别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白海豚,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文昌鱼、黄嘴白鹭和岩鹭,以及(小)白鹭、大白鹭、中白鹭、夜鹭、池鹭、中背鹭、苍鹭和小杓鹬等8种鸟。其中有6种是国际双边候鸟协定的物种;白鹭是厦门市鸟,也是原来的省级保护动物。福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还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生动物文昌鱼的主要产地之一,此外,该保护区内大屿岛,鸡屿等岛屿上还分布有黄嘴白鹭、白鹭等10种滨海鸟类,种群数量近3万只,并为黄嘴白鹭的模式种产地。福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黄嘴白鹭、岩鹭(均为国家2级保护)、白鹭、大白鹭、中白鹭、夜鹭、池鹭、苍鹭、牛背鹭等鹭科鸟类和它们的自然生存环境。厦门自古以来被称为“鹭岛”,鹭鸟资源十分丰富。中国共有白鹭属鸟类5种:大白鹭、中白鹭、小白鹭、岩鹭、中国白鹭,厦门有齐全的这5个种类。鹭类的食物主要是鱼、蛙、水生软体动物和水生昆虫。管理措施
管理机构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福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制定福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的总体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各海洋类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履行各自职责。厦门市海洋管理处是福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的主管机关,该保护区管理机构是福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的综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方针、政策;执行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制定保护区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保护区总体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保护区的调查监测和科学研究;保护和恢复保护区生态环境,建立工作档案。在福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内的开发利用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包括科学研究、教学、考察,以及从事生产经营的各种开发利用活动)。在该保护区从事科学和教学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将取得的成果(包括图表、照片、录像、资料、论文等)副本或影印件交保护区管理机构存档,标本的采集应按保护区管理机构的规定进行。许可证由福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颁发。福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实行核心区、实验区、缓冲区分级管理。核心区包括黄厝海区、南线至十八线海区和小嶝岛海区,实行封闭式保护。严禁任何危害文昌鱼资源及其栖息环境的开发利用活动。实验区为鳄鱼屿海区,进行有控制的开发和科学研究。缓冲区为保护区陆域部分。在该区内进行开发建设应先征得福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及市政府主管机关同意。管理条例
在福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一)兴建排污口,倾倒废物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二)投掷爆炸物品;
(三)未经许可捕捞、采集文昌鱼;
(四)擅自移动、搬迁和损坏保护区设施和标志物;
(五)擅自设置建筑物及其他永久性设施;
(六)其他直接或间接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海洋生物资源的行为。
(七)凡破坏文昌鱼资源及其生态环境,损坏保护区设施,妨碍保护区执法管理人员执行公务者,保护区管理机构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限期改正、没收工具、罚款、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违法捕捞的单位和个人处以捕获物实际价值5-10倍的罚款;对污染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处1000-5000元罚款;对损坏保护区设施和标志物的单位和个人处500-5000元罚款。所罚款项上缴市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