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幢位于易县城内的龙兴观遗址,1200多年的沦桑。道德经幢,始建于唐开元26年(公元738年)。其时,唐玄宗李隆基认为老子是他的远祖,故亲自为“老子道德经”作注,并刻石立幢经传后世。
- 中文名
- 老子道德经幢
- 地理位置
- 易县城内的龙兴观遗址
- 创建时期
- 公元738年
- 兴建人
- 唐玄宗李隆基
历史文物
老子道德经幢位于易县城内的龙兴观遗址,1200多年的沦桑。
道德经幢,始建于唐开元26年(公元738年)。其时,唐玄宗李隆基认为老子是他的远祖,故亲自为“老子道德经”作注,并刻石立幢经传后世。易县道德经幢体积高大为八角柱体,汉白玉石质,由顶、身、座三部分组成,幢高4.29米,直径90厘米,每面宽40至42厘米不等。由两块大理石衔接雕成。幢身大安竖书“太上玄元皇帝道德经”各面镌刻老子道德经计八十一章,文为苏灵芝所书,其书法潇洒飘逸中有钢筋之力,端雅俊秀中有铁骨之风,笔法流通。
在国内现存道藏1845卷中尚无皇帝御注本,此幢高大雄伟保存完好在国内第一,因而,此幢和龙兴观中几统刻由省级上升为国家保护单位,易州道德经幢建筑典朴,雕刻精细、游客至此既可观中国传统文化之精华、赏古代书法之珍品,又可窥古代石刻、建筑之奥秘,增长知识,陶冶精操。
详细描述
位置
位于易县城内东南隅,唐开元廿六年(公元738年)建。幢身镌刻李隆基御注《老子道德经》81章。此幢保存基本完好,幢顶为屋顶式,作八角形,下雕八脊,脊间雕瓦垄,下雕檐板,飞檐,檐橼角梁下有斗拱承托,下为仰莲座,座下为幢身,为八角柱体,直径90厘米。幢身下仍为仰莲座,全幢约高6米,此幢是校释《老子道德经》唐玄宗注本的重要资料,也是研究唐代书法艺术的珍品。
历史来源
易县龙兴观道德经幢,一直受到国家文物部门的高度重视,先是被列为河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又被国务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经幢高约6米,分为幢座、幢身、幢顶三部分。除幢顶为青石外,其余皆为汉白玉制成。幢座为一石雕须弥座,高0.25米,直径1.1米,座下有方形平台,系后世补砌。幢身由两块汉白玉石雕砌而成,高4.29米(上块高70厘米,下块高3.59米),直径90厘米,平面为八角形柱体,每面宽40—42厘米不等。幢身上块自东面起由左向右正楷大字竖书“太上玄元皇帝道德经大唐开元神武皇帝注”十八个字,占三面,下刻开元二十年十二月十四日唐玄宗颁发推崇《道德经》的诏书,对老子的《道德经》,要求“士庶家藏一本,勒令习读使知指要”。
经幢下块各面依次镌刻老子《道德经》,共计八十一章,尾题“易州刺史兼高阳军使赏紫金鱼袋上柱国田仁琬奉敕立”,“开元二十六年岁次戊寅十月乙丑朔八日壬申奉敕建”。幢身上端有一石雕仰莲宝座,其上才为幢顶。幢顶已有残破,原用一块巨大的青石雕成,高38厘米,为屋顶状,呈八角形,与幢身形体吻合,从八角平顶雕出八脊,脊间刻瓦垅,再下刻有檐板、飞檐和檐椽,角梁之下有一“一斗三升式”斗拱承托。整个经幢,亭亭玉立,造型既简朴,又典雅美观,屋顶状的八角形幢顶,为研究唐代建筑提供了实例。
经文
易县龙兴观道德经幢的经文,是按照唐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玄宗皇帝注本镌刻的。老子的《道德经》版本众多,在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帛书《老子》甲本和乙本之前,易县石刻道德经幢,是校译老子《道德经》的重要实物资料。这是我国现存较好,年代较早,且形体最大的石刻道德经幢,虽有破损,仍然具有极为重要的文物价值。为了便于保护,1986年省文物局拨专款,在其上建六角亭一座,2001年上半年又重修了碑亭。
书写
易县道德经经幢的经文,传为唐代书法家苏灵芝书写,可是遍寻幢身并无苏氏名款。经与易县现存的苏灵芝书写的《易州铁象颂碑》、《梦真容敕碑》相对照,其字体与经幢如出一人手笔。由此断定,经幢实乃苏灵芝书写。苏灵芝,唐玄宗时任登仕郎前行易州录事,其书法融二王(王羲之、王献之)、虞(世南)及诸家于一体,号称唐代写碑手。其字体工整秀丽,笔法流畅,对研究唐代书法艺术有重要参考价值。
意义
老子道德经幢建于唐开元26年(公元738年),起初是立在易县城西开元观,南宋时移到府衙内,后又迁到县城内的今址。
在中国国内存道藏1845卷中尚无皇帝御注本,此幢高大雄伟保存完好在国内第一,此幢和龙兴观中几统刻由省级上升为国家保护单位,易州道德经幢建筑典朴,雕刻精细、游客至此既可观中国传统文化之精华、赏古代书法之珍品,又可窥古代石刻、建筑之奥秘,增长知识,陶冶精操场
《道德经》也称《老子》,为春秋时(公元前722年-公元前481年)著名思想家老子(李耳)所著,是道教的主要文献。唐王朝尊老子为始祖,将《道德经》奉为经典。
老子道德经幢高6米,分幢座、幢身、幢顶三部分。除幢顶为青石外,其余皆为汉白玉石制成。幢座中一石雕仰莲,座下有方型平台,为后世补砌。幢身由上下两块汉白玉石雕刻而成,共高4.29米,直径90厘米,平面为八角柱体,每面宽40到42厘米不等,上面刻有唐玄宗在开元20年(公元732年)颁发的推崇《道德经》的诏书和老子《道德经》全文。
中国道德经幢共有4个,易县龙兴观道德经幢形体最大,年代较早、保存也较好,也是道德经幢中唯一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老子道德经幢距易县县政府不远,老子道德经幢,位于邢台市旧城东北部,南长街办事处后院内。龙兴观原建筑已不存在,经幢周围有农舍,还有小片农田。经幢整体上保存较好,个别地方略有缺损,还有些后人拓印的痕迹。相传按唐人苏灵芝手迹刻写的老子81章《道德经》全文清晰可读。经幢上的经文是按唐玄宗的注本刻写的,由于刻文十分清晰,长期以来这个经幢成了人们校译老子《道德经》的重要实物资料。为了加强保护,当地文物部门近年还在经幢上加盖了一座六角亭。
老子道德经幢历经1200多年的沧桑,是中国仅存的一座唐代石刻老子道德经幢.始建于唐代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当时唐玄宗李隆基认为老子是他的远祖,故亲自为老子道德经八十一篇作注,并刻石立幢以传后世.唐代时,全过州经上官斋均设有这样的经幢,仅存易县的这一座,是国家一级文物.
老子及《道德经》
老子的《道德经》版本众多,有130多种。易县的石刻道德经幢,是校译老子《道德经》年代最早的重要实物资料,是中国存较好,年代较早,且形体最大的石刻道德经幢。为了便于保护,1986年河北省文物局拨专款,在其上建四角碑亭一座,2001年上半年又重修了碑亭。
老子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是中国春秋时期的大思想家,所著五千言《道德经》一直被道教尊为经典,唐朝皇室亦姓李,便尊老子为其始祖,以此神化李姓皇族,并借助老子的思想治国安民。
李唐推崇《道德经》
李唐一朝,“内用黄老,外示儒术”,成为国家政治基石。据《资冶通鉴》记载,在唐朝的几代皇帝中,唐玄宗李隆基尤崇道教,对老子传下来的五千言《道德经》也分外隆遇:开元21年,亲自对道德经予以注释,颁布全国,命各州县镌刻,供人诵读;开元25年正月,又在朝中“首置玄学博士”,每年都像科举中的明经科一样考试,推崇以老子《道德经》为宗首的道家学说。也就是在“置玄学博士”的第二年,易州刺史田仁琬“奉敕令”建造并竖立了这座道德经幢。
田仁琬曾做过5年易州刺史,开元28年2月迁官新疆。他在易州任期内,“简而能断,布政优优,化人成俗”,当他调离时,当地官民伤心而泣。田仁琬调走8个月后,即公元740年10月,易州官民经请示朝廷恩准,特立《田仁琬德政碑》(立于保定古莲花池)以纪念其政名官声。书写者苏灵芝是唐开元、天宝年间著名书法家,陕西武功人,公元750年前后,曾任易州录事参军。其笔力遒劲端庄,飘逸中不失劲美,堪与同时代书法大师北海李邕和平原太守颜真卿相媲美,被欧阳修誉为“唐代著名写碑手”。当时有人评论苏氏书法“视北海(李邕)则加庄,视太守(真卿)又多隽”,后世则称他“兼具颜筋柳骨而自成一家”,可见其书法造诣已臻化境。苏灵芝书法传世作品并不多,但他写的易州《铁像颂碑》、 《梦真容敕碑》、 《田仁琬德政碑》及范阳《悯忠寺宝塔颂》等碑文,历来被称为精品,已全部列为国家级文物。
经幢
经幢高约七米,以亭覆庇,由顶、身、座三部分组成,八面棱形,分为三截。一至七面,阴刻楷书《道德经》原文及玄宗皇帝对《道德经》的逐句注释。第一面开头阳刻篆书“大唐开元圣文神武皇帝注道德经一部”十六个大字,每个字高十点三公分,宽十一点二公分。第八面上部,书写“大唐开元二十七年,岁在单阏月中南吕五日乙丑,皇五从弟中散大夫使持节邢州诸军事守邢州刺史上柱国质建”句。第八面的中部,为大宋端拱元年(九八八年)邢州军事柱国何缵撰文、卢华书撰、李思顺镌刻的“重修邢州龙兴观道德经台记”。第八面的下部,为清道光十八年(一八三八年)十月师段圻观所写之《记》并民国二十八年(一九三九年)邢台县县长苗作新为募资修台建亭事所写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