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馆
高公馆坐落于灯塔市城南4公里张台子镇房身村,系民国期间奉天省官号总文书、征缴课长、代财政厅厅长、实业厅厅长、禁烟局局长高毓衡的故乡宅院,于1927年动工修建,1929年竣工,共99间房舍,四周是高4米、宽0.66米、长470米的砖石围墙,东南角设有炮台。
- 中文名称
- 高公馆
- 占地面积
- 13920平方米
- 景点级别
- 县级文物
- 建筑面积
- 369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