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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材炮制通则

来源:中华药典

药材炮制系指将药材通过净制、切制或炮炙操作,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以适应医疗要求及调配、制剂的需要,保证用药安全和有效。
炮制药材的用水,应为饮用水。炮制药材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一、净制 即净选加工。经净制后的药材称为“净药材”。药材在切制、炮炙或调配制剂时,均应使用净药材。
净制药材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选用挑选、风选、水选、筛选、剪、切、刮削、剔除、刷、擦、碾串及泡洗等方法达到质量标准。
二、切制 药材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须经浸润使其柔软者,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并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软硬程度等分别处理。注意掌握气温、水量、时间等条件。切后应及时干燥,保证质量。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其厚薄大小通常为:
片 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
段 长10~15mm;
块 8~12mm的方块;
丝 皮类药材丝宽2~3mm,叶类药材丝宽5~10mm。
其他不宜切制的药材,一般应捣碎用。
三、炮炙 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
1.炒 炒制分清炒和加辅料炒。炒时应火力均匀,不断翻动。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
清炒 取净药材置热锅中,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黄色,断面色加深为度,取出,放晾。炒焦后易燃药材,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或晒干。
麸炒 取麸皮,撒在热锅中,加热至冒烟时,放入净药材,迅速翻动,炒至药材表面呈黄色或色变深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麸皮10kg。
2.烫 烫法常用的辅料为洁净的沙子、蛤粉或滑石粉。取沙子(蛤粉、滑石粉)置锅内,一般用武火炒热后,加入净药材,不断翻动,烫至泡酥或规定的程度时,取出,筛去沙子(蛤粉、滑石粉),放凉。
如需醋淬时,应趁热投入醋中淬酥。
3.煅 煅制时应注意煅透,使酥脆易碎。
明煅 取净药材,砸成小块,置无烟的炉火上或置适宜的容器内,煅至酥脆或红透时,取出,放凉,碾碎。
含有结晶水的盐类药物,不要求煅红,但须使结晶水蒸发尽,或全部形成蜂窝状的
块状固体。
煅淬 将净药材煅至红透时,立即投入规定的液体辅料中,淬酥(如不酥,可反复煅淬至酥),取出,干燥,打碎或研粉。
4.制炭 制炭时应“存性”,并防止灰化。
炒炭 取净药材,置热锅内,用武火炒至表面焦黑色、内部焦黄色或至规定程度时,喷淋清水少许,熄灭火星,取出,晾干。
煅炭 取净药材,置煅锅内,密封,焖煅至透,放凉,取出。
5.蒸 取净药材,照各该品种炮制项下的规定,加入液体辅料拌匀(清蒸除外),置适宜的容器内,加热蒸透或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干燥。
6.煮 取净药材加水或液体辅料共煮,辅料用量照各该品炮制项下的规定,煮至液体完全被吸尽,或切开内无白心时,取出,干燥。
有毒药材煮制后的剩余汁液,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弃去。
7.炖 取净药材照各该品种项下的规定,加入液体辅料,置适宜的容器内,密闭,隔水加热,或用蒸汽加热炖透,或炖至辅料完全被吸尽时,放凉,取出,干燥。
8.燀 取净药材投入沸水中,翻动片刻,捞出。有的种子类药材,燀至种皮由皱缩至舒展、能搓去时,捞出,放冷水浸泡,除去种皮,晒干。
9.酒制 包括酒炙、酒炖、酒蒸等。酒制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用黄酒。
酒炙 取净药材,加酒拌匀,闷透,置锅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黄酒10kg。
酒炖 取净药材,加酒拌匀,照上述炖法制备。
酒蒸 取净药材,加酒拌匀,照上述蒸法制备。
酒炖或酒蒸,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种子类用黄酒20kg,根及根茎类用黄酒30kg。
10.醋制 包括醋炙 、醋煮 、醋蒸等。醋制时,应用米醋或其他发酵醋。
醋炙 取净药材,加醋拌匀,闷透,置锅内,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
醋煮 取净药材,加醋,照上述煮法制备。
醋蒸 取净药材,加醋拌匀,照上述蒸法制备。
醋炙、醋煮或醋蒸,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醋20kg, 必要时可加适量水稀释。
11.盐制 包括盐炙、盐蒸等。盐制时,应先将食盐加适量水溶解后,滤过,备用。
盐炙 取净药材,加盐水拌匀,闷透,置锅内(个别药物则先将净药材放锅内,边拌炒边加盐水),以文火加热,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
盐蒸 取净药材,加盐水拌匀,照上述蒸法制备。
盐炙或盐蒸,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食盐2kg。
12.姜汁炙 姜汁炙时,应先将生姜洗净,捣烂,加水适量,压榨取汁,姜渣再加水适量重复压榨一次,合并汁液,即为“姜汁”。如用干姜,捣碎后加水煎煮二次,合并,取汁。
取净药材,加姜汁拌匀,置锅内,用文火炒至姜汁被吸尽,或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晾干。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生姜10kg或干姜3kg。
13.蜜炙 蜜炙时,应先将炼蜜加适量开水稀释后,加入净药材中拌匀,闷透,置锅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炼蜜25kg。
14.制霜(去油成霜) 除另有规定外,取净药材碾碎如泥状,经微热后,压去部分油脂,制成符合一定要求的松散粉末。
15.水飞 取按规定处理后的药材,加水适量共研细,再加多量的水,搅拌,倾出混悬液,下沉部分再按上法反复操作数次,除去杂质,合并混悬液,静置后,分取沉淀,干燥,研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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