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饮药酒和血行气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 吕波 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古人云:“酒能养性,仙家饮之;酒能乱性,佛家戒之。”对于酒的认识,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就指出:“少饮则和血行气,壮神御寒,消愁遣兴;痛饮则伤神耗血,损胃失精,生痰动火。若夫沉湎无度,醉以为常者,轻则致疾败行,甚则丧邦亡家而陨命,其害可盛言哉!”因此,掌握药酒用法与禁忌便于正确服用药酒。
药酒养生 合宜为佳
辨证应用
药酒随药物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性能,进补者有补血、滋阴、温阳、益气的不同。治疗者有化痰、燥湿、理气、活血、消积的区别,因而不可一概用之。虚者宜补,血瘀者宜通;有寒者宜温,而有热者宜清。况且,每一种药酒,都有适应范围,不能见药酒就饮。即使是补性药酒也不宜多服,如脾胃虚弱的人过服含人参的补酒,可造成胸腹胀闷、不思饮食;如阴虚的病人过服含鹿茸的补酒则可引起发热、烦躁,甚至出现鼻衄(即鼻出血)等症状。因此,要根据病情选用药酒,合宜而用。
限量服用
药酒的最佳服用量在一汤匙左右,即15~20毫升,不要过量饮用,一般不得超过100毫升。同时,也不应长期持续饮用药酒。通常一个疗程为3个月,喝了一个疗程之后可暂停一个时期,之后,再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饮用。年老体弱者,因新陈代谢功能相对缓慢,饮用药酒也应当减量,不宜多饮。
因人而异
滋补类保健药酒一般用于气血亏、肝肾阴虚、脾气虚弱、神经衰弱的人群。如阳热体质的人慎服热性药酒,阴寒体质不适宜用凉性的药酒。选用药酒应根据自己的体质决定,最好事先与医师沟通,了解自己的体质,便于对症饮用药酒。凡服用药酒或饮用酒,要根据人的耐受力,合理、适宜,不可多饮滥服,以免引起头晕、呕吐、心悸等不良反应。
因时而异
自然界有一年四时的阴阳变化,春季阳气生,夏季阳气盛,秋季阳气始衰而阴气生,冬季阴气隆盛,故《内经》说:“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例如,初春阳气引发,辛甘之品可发散为阳以助春阳,温服利于护阳。但大辛、大热之人参、鹿茸、附子之类,则非春季养生所宜;冬季用药要遵循“秋冬养阴”、“无扰乎阳”的原则。
一般来讲,冬令进补为人们所共知。如唐代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曰:“凡合药酒皆薄切药,以绢袋盛药,内酒中,密封头。春夏四五日,秋冬七八日,皆以味足为度,去滓服,酒尽后,其滓捣,酒服方寸匕,日三;大法:冬宜服酒,至立春宜停。”古法虽如此说,现在只要辨证明确,参以四时,四季均可饮用。
药酒宜忌 因人而异
药酒不是万能疗法,既有它的适用范围,自有它的禁忌一面。不同的药酒是用不同药物制作而成,不论是作为治疗还是用以健身,都应与饮服者的自身需要情况相符合。药酒饮用得当,可以祛病延年,不按身体禀赋和实际需要,随意服用,往往会造成“虚虚实实”之虞。掌握药酒用法与禁忌方可获事半功倍之效。
首先,对酒有禁忌者不能服用,如酒精过敏者;患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结肠炎和肝炎、肝硬化、消化系统溃疡、浸润性或空洞型肺结核、癫痫、心脏功能不全、高血压等患者,禁饮酒,即使药酒也是不适宜的,以免加重病情。
其次,儿童、妊娠和哺乳期妇女不适合服用。
第三,如遇有感冒、发热、呕吐、腹泻等病症的人,要选用适当药酒,不宜饮用滋补类药酒。
第四,外用药酒,不能内服。如我国民间有端午节用雄黄酒灭五毒和饮雄黄酒的习俗。其实,雄黄酒只宜外用杀虫,不宜内服。
因此,有节制地饮酒、注意饮用酒和药酒的各种禁忌则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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