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同和状元第
夏同和状元第,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贤昌乡高枧村,距县城 8公里。系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戊戌科状元夏同和宅第。建于清光绪年间,为外砖内木结构建筑,坐北向南,由门楼、两厢及正厅等建筑组成,占地面积约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439.51平方米,正厅面阔三间,通面阔17米,进深2间,通进深7.3米。穿斗式硬山青瓦顶,格扇门窗。院内天井石板铺墁,宽8米,长10米。门楼竖挂“状元第”蓝底烫金匾一块。门面侧书刻“随时爱景光,努力嵩明德”楹联一幅。门楼共3间一栋,两厢房及正厅组成四合院,外有砖墙围护。光绪二十年(1899年),夏同龢返乡省亲祭祖,曾在此宅第居住过32天,现宅第保存完好。为褒状元第声誉,民国初年将座落在北京劈柴(胡同)五条南口北路的寓所称“夏状元第”。
- 中文名
- 夏同和状元第
- 位 置
- 贵州省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
- 年 代
-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
- 公布时间
- 199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