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薇山民居,为明朝天启南京兵部尚书许弘纲和父许文清、弟许弘纪、许弘纶建造的府弟。北依乌龟山,前临东方西圆池塘,塘沿为河卵石大街,沿街植东槐西樟。由三条轴线组成,尚书第轴线居中,大夫第、将军第分列左右。每条轴线间以巷弄,两端设院门。
- 中文名称
- 紫薇山民居
- 地理位置
- 黄田畈镇紫薇山村
- 别 称
- 紫薇山
- 公布时间
- 1997年8月29日
建筑风格
坐北朝南,建筑群原有尚书第、将军第、大夫第三条轴线组成,建筑之间有街巷分割。将军第已毁,现仅存“尚书第”轴线门厅和诒燕堂;“大夫第”轴线开泰堂、后堂以及部分厢房建筑。诒燕堂面阔三间,通面宽13.75米,通进深9.75米,八架前单步后双步。硬山顶。柱头略卷杀,鼓形或?形柱础。前檐斜撑承挑檐檩。梁、檩、枋及柱上部均彩绘。五花山墙墙头置鸱鱼。该建筑群建筑布局合理,建筑与环境结合较好,其用材结构和彩画装饰具明代中期浙江中部民居风格。
该民居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紫薇山民居,为明朝天启南京兵部尚书许弘纲和父许文清、弟许弘纪、许弘纶建造的府弟。北依乌龟山,前临东方西圆池塘,塘沿为河卵石大街,沿街植东槐西樟。由三条轴线组成,尚书第轴线居中,大夫第、将军第分列左右。每条轴线间以巷弄,两端设院门。现存建筑有小厅、尚书第轴线门厅、诒燕堂、后堂、大夫第轴线开泰堂、中堂及部分厢房。诒燕堂、开泰堂均为三开间,明间两缝采用平梁结构,次间山缝采用砖仿木结构梁架。梁、枋、檩及柱上部施彩绘,淡雅清丽,别具一格。
民居历史
历史资料
拒《昭仁许氏宗谱》卷之二十四记载:“吾族之迁昭仁,始自宋祥符间(1008-1016年),兆十二府君,讳吴, 由邑西居此——长店山,称昭仁许氏……历迁上宅、林塘等地。”相传至29代时,于隆庆戊辰即1568年,紫池公(名许文清,字思直)迁紫薇山。紫薇公育有三子,长子许弘纲官至南京兵部尚书,次子许弘纪官朝鲜守备,三子许弘纶官盐运司,紫薇山古建筑就是许氏三兄弟的府第。整个建筑群有左、中、右三主干纵轴,居中为许弘纲的“尚书第”,前后六进;左为许弘纶的“大夫第”,右为许弘纪的“将军第”,各为前后五进。三府第各在左右配有附属建筑,形成一个既单独存在,又能互为贯串的结合体。
许弘纲
许弘纲是明万历庚辰进士,历任县令、刑科给侍中,后转吏科、左副都御史,万历46年起任两广总督,天启5年为兵部尚书。他生性机敏通达,善于谏诤且廉洁淡泊,后因与阉党魏忠贤不合便引疾还乡,隐逸闲居在紫薇山。谥赠太子少保。著有《群玉山房疏草》(二卷)、《文集》(七卷)、《三礼篡要》等书。
三世尚书坊
“尚书第”坐北朝南,整座建筑由影壁甬道、大门厅、照厅、中堂、花厅、后厅、后堂和边门避弄等构成,其地基从北到南逐渐有一合理落差,身历其间有“拾级进,渐入佳境;信步出,豁然开朗”之感。门厅前有一卵石门堂,中原有石板甬道,上原有为许弘纲立的石坊一座,曰“三世尚书坊”(所谓“三世尚书”,就是许弘纲兵部尚书,而其父、祖因德高望重,圣赐“兵部尚书”)。坊前有两石狮,旁有旗杆石,通道入口处有两块上、下马石,可惜这些都毁于五十年代。在左右两条直通到底的避弄上,又向左、右各伸出十条小避弄,配以众多的附属建筑,加上尚书第主轴前方的刀形大塘,直径70厘米以上的东槐西樟,苍老葱翠,显得气势宏伟。村前二百米处有一似东西向游动的船形矮山,各有一条小溪同向流经其南北两“船”沿,“船”后尾有一棵据传是“船竹篙”的古樟。船形矮山宛如近屏,俨如远障。紧连村后有座龟形矮山,是一后座锦屏,据说此是雌龟,呈由南向北爬动态。百墩东南侧也有一状似龟的矮山,此乃雄龟,同样在往北向游动。两座龟山东面恰有一条北南流向的小溪。故人们美称为上水乌朱(龟),并说“雌朱”在向“雄朱”求爱而尽力追赶。“雌朱赶雄朱,代代出尚书。”因此,紫薇出了“三代尚书"
尚书第中的第四进花厅(也称“女厅”)以及第六进后堂均已毁。大门厅即第一进有五开间加两条直通后厅的过道边门,其明间有宽2.03米的大门,大门两旁为抱鼓石,置于须弥座
上,全高1.72米。明间、次间的柱头均有卷杀,檩、枋都搁置在墙体中,且都施有明代彩绘。原大门顶上有竖匾,上书“圣旨天恩存同”金字。
拒《东阳县志》许弘纲传记中记载:“崇祯六年,朝廷以纲寿八旬,谴使存问。”可见此匾为当时立,今仅存该匾中间一片刻有“天恩存问”四字残骸的木板。第二进照厅,原建筑早毁,现为上世纪三十年代后重建之建筑,为五开间加两条避弄。第三进中堂,名曰“诒燕堂”。该堂为尚书第的主体建筑,饶有北宋之遗风,其梁架粗犷高大,地面为方砖平墁地,柱为棱形,柱子为鼓形饰上下两道泡丁,木柱、梁、檩、枋及山缝假砖柱,都施以彩绘。椽上为彻上露明造,施小青瓦,檐口施勾头、滴水。两墙为五花山墙,端部都有用砖烧制雕刻成的鳌鱼吻。第五进后厅有围墙、天井,该厅已明显为清代建筑,地面比第四进高出1.3米。将军第与大夫第分别是许弘纪和许弘纶之府第建筑,其建筑规置与尚书第相同,但将军第建筑已毁,三府第均有“廿”字弄堂和“廿”字街连贯其中,往来其间,“晴天阳光晒不着,雨天不会湿鞋袜”。
荣誉
1997年7月5日,原省文物局副局长杨福根、文物处处长姚仲源、古建筑维护组组长杨新平、市文化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洪铁成等一行八人亲临紫薇实地考察古建筑群,拟批省级文保单位。
1995年4月,紫薇山古建筑群被市府59号文件公布为市第二批文保单位。
1995年8月,原黄田畈镇人民政府批复成立“紫薇村古建筑群管理委员会”。
紫薇山古建筑群经省文物局、省考古所、市文管会等有关单位考察后一致认为,这是我市除卢宅以外又一处典型的明代后期古建筑群,如与白坦清代建筑群以及民国时期的木雕艺术相结合,可使明清以来的建筑在我市有较完整的体现。
紫薇山古民居群于1997年8月成为我省第四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年紫薇村被评为我市历史文化名村。
1998年,美国著名汉学家、哈佛大学东亚系主任包弼德来紫薇山村寻访古建筑群,对用传统道德精英文化维系的明代农村自治社会开展研究。
2005年上半年,紫薇山古建筑群及承载的封建文化,已搬上哈佛的课堂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