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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树遗址

桂花树遗址
桂花树遗址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东南与公安毗邻的王家大湖南端,面积约17万平方米,是新石器时代遗址。1974年调查试掘。文化堆积共分三期,分别属于大溪、屈家岭、石家河三种文化。遗迹为墓葬、居住地址和灰土。出土文物有石器、陶器和玉器。桂花树遗址首次明确了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的叠压关系,使得研究者准确地把握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在器物类别组合上的区别,并首次将龙山时代的遗存命名为“湖北龙山文化”,客观上推动了石家河文化的研究。 2013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文名
桂花树遗址
地理位置
王家大湖南端
遗址面积
17万平方米
发掘时间
1974年
级别批次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批准单位
国务院
所在地区
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
批准文号
国发[2013]13号
编    号
7-0338-1-338
时    代
新石器时代

三期文化层介绍

大溪文化层

大溪文化层中出土的手制红陶器施深色红衣,其上饰平行线夹横人字纹、波浪纹等,系重庆巫山大溪遗址的典型风格;墓葬中出现的仰身屈肢葬式,也为该文化类型所特有。

屈家岭文化层

屈家岭文化层遗存较少,仅发现高圈足杯、壶形器、折壁盘等典型器形。

石家河文化层

石家河文化层所出陶器器形、陶质陶色、纹饰和制作方法,都与同期中原龙山文化呈现出较强的一致性,而高颈罐、豆、碗等器形,又反映了其文化的自身特点。

发掘情况

该遗址于1974年发现,同年湖北省博物馆等进行试掘。文化堆积厚达2.5~5.5米,文化内涵以大溪文化为主。石器采用了切割、钻孔等技术,器形规整,有铲、斧、锛、凿、雕刻器等。陶器数量多,器形有鼎、碗、钵、簋、盘、豆、罐、瓮、壶、双腹杯、直筒瓶、器盖、器座等。部分红陶器器表或上部施有深红色的彩衣。其它还出有玉刀、玉镯、玉璜、玉坠、陶球等。考古发掘还发现了少量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的文化遗存。

遗址发现

1974年2月,在配合湖北省松滋县的修建工程中,在桂花树发现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我们在现场进行了调查,并采集了大批文物,清理了几座残墓。为进一步了解该遗址的地层堆积,同年12月至1975年1月,又作了小面积试掘,开2米×10米探沟二条,2米×6米探沟一条。参加调查和试掘的有松滋、公安两县文化馆的同志,湖北省博物馆的同志参加了调查,当地修建工程指挥部给予了大力支持,北京大学历史系七四级考古专业工农兵学员及教师参加了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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