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巷城隍庙
马巷城隍庙
马巷城隍庙位于同安区马巷镇同安第二中学南侧100米处。
“城隍”本是人类对自然的崇拜,后来演变为神,“城隍爷”成了城市的保护神。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曾于洪武三年(1370)下诏天下府、州、县都要建城隍庙,县一级的城隍为“显佑伯”。同安县的城隍庙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马巷于乾隆四十年(1775年)设“厅”,直属泉州府。嘉庆十二年(1807年)迁此重建。建国后曾作同安第二中学学生宿舍,1989年由三胞捐资重修并塑神像。庙为二进砖木结构,面阔三间,宽10.75米,总进深24米。前进明间为九脊筒瓦顶穿斗式结构,五檩出前后檐,中梁下枋及枋下为石构件,饰有龙、凤、牡丹等浮雕,两内墙嵌砌镂空麒麟等神兽浮雕。大门石柱有光绪十三年(1887)以“显佑”冠头的石刻楹联:“显戮冥诛任渠巧诈百端总难漏网,佑贤辅道鉴尔真诚一片取不善旌”。前后进中有六檩卷棚式拜亭连接,后进为七檩加前后廊,硬山顶,饰以燕尾脊。该庙是清代马巷建厅置署的实物标志。
1993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1年公布为涉台文物古迹。
保护范围:东至观音堂墙,西至庭外围墙,南至是庙围墙,北至原武庙围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