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宅是江苏苏州甪直镇的教育家沈柏寒先生的故居,建于1873年,距今有130年历史,原建筑面积为3500平方米,现向游客开放的只属西部的720平方米,沈氏拥有众多的产业和财富,清末民初以来,俗语“沈半镇”就广为流传。
- 中文名称
- 沈宅
- 地理位置
- 江苏苏州
- 占地面积
- 3500平方米
- 景点级别
- 不可移动文物目录之一
沈宅介绍
宅内仪仗厅(摆放官帽、花轿等),现为甪直古镇保护成果简介展。这原是沈家便厅,招待一般客人的茶厅,现作为“吴东水乡妇女服饰展”的展厅,在这里,将使我们沉浸于充满水乡特色的民俗文化之中。说起水乡妇女服饰,半世纪前还比较普遍,生活在苏州以东的甪直、胜甫、唯亭、陈墓一带的农村妇女,依然保留着传统的民俗服饰,形成了以头扎包头巾、身穿拼接衫、花布胸兜和拼挡裤、腰束作裙、作腰,小腿裹卷膀,脚着百纳绣花鞋为主的一整套(8件)服饰,富有江南水乡特色,故有“苏州少数民族”之美称。
2012年10月16日,上海,有150年历史的不可移动文物沈宅,正在遭遇拆除的厄运。沈宅位于黄浦区王家码头路和花衣街路口,已被拆得支离破碎。顶已经荡然无存,大量砖头碎落在地上,房屋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木头,只是一些残余木质浮雕的图案,让人回忆起老宅曾经的年代和逝去的岁月往事。
沈宅在2011年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中,被列为上海4422处不可移动文物目录之一,上海市文物局的工作人员,闻之拆迁的消息非常吃惊,因为沈宅房屋建筑年代为清朝建造,赫然登记在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单上,市文物局非常希望沈宅能保存下来,不能因为刚刚命名,就在城市动迁当中灰飞烟灭。
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及《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文物所在地的规划和管理单位,应负有完全保护和监督责任,普通文物,就有可能是潜在的文物保护单位。150年历史的老宅本身就代表了一段历史发展的进程。图为沈宅拆除现场 。
沈宅风俗
包头巾:大家平时所见的包头巾,大多是一块方形巾帕按对角线折叠成三角形,然后在额下打年结,而这里的三角包头巾却是底角为锐角的一块梯形布,包头巾可以把头发缚得很牢,在田间劳动,能遮阳避风,防飞虫,起到护发保洁作用,实际上是妇女的劳保用品,而且您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呈三角形的。三角包头巾是整套吴东水乡妇女服饰中的标志性饰物,相传包头巾起源于吴王阖闾时代,当时采莲女为了遮阳挡雨,把荷叶折成船形,两头用竹片固牢,戴在头上,经不断改制就演变成三角包头巾了。妇女的上衣采用紧袖,是田间劳动的需要,袖宽容易拖泥带水,至于肩部和袖部用异色的布拼接,因为古时妇女是田间的主要劳动力,而挑担最容易磨损衣肩,收割庄稼难免会损坏袖部,补时就不一定能找到相同颜色的布料,不如裁新衣时就做成三色,重补就方便多了,后来发现这种拼接打破了一色的单调,另有一种装饰美,于是就流传下来了。
百纳绣花鞋,鞋面上绣的是色彩鲜艳的剪纸型图案,鞋帮底部四周扎一圈几何图纹,主要是为了增加鞋子的牢度,鞋帮后一块布,可起到拔鞋作用,在水乡,绣花鞋常作为检验女子是否心灵手巧的标尺,所以鞋绣得都不马虎。沈宅的精华部分——乐善堂,这座三开间正厅是甪直镇上最豪华的建筑,不仅高大宽敞,雕饰遍布,且因前后做重轩,东暖夏凉,四季皆宜。
沈宅人物
沈柏寒,甪直人,光绪年间重建甫里书院的沈宽夫就是他的祖父,他七岁丧父,由母亲抚养长大,因沈柏寒是沈家长子,其祖父特别疼爱他,从小就得到名师的指点,打下了旧学根底,21岁时东渡日本,入早稻田大学教育系攻读,在日本,他学到了新知识,接受了新思想,并且开拓了视野,23岁,沈宅大家庭内部发生了严重纠纷,沈柏寒只得辍学回家,回到家乡,他痛感古镇风气的闭塞,认为必须启迪民智,于是确立了教育救国的思想,把甫里书院改为甫里小学,从事教育事业。
堂内有两幅抱柱联,其一:经济有成,事业俱自苦志起,读书最乐,俊彦都由名教来;其二:和气祥光,请声美行,尊德乐义,合泽戴仁。前一幅是教育子孙的话,后一幅则是跟堂名有关,是希望由“乐善”而达到的至高境界。东面一楼一底原为书房,现楼底为灶间,保留了当时大户人家的炊膳陈设。宅内还有两口古井,一在乐善堂前的天井里,上有武康石井圈,据传为宋井,一在楼厅前的阶石东角,传为明井。一百多年的宅院内怎么会有宋明古井呢?因为富家买下别人房产改建新宅时,为保留风水和图“财源滚滚”的好口采,对老井一般都保留在原处。后天井之北是七间带厢房的楼厅,东西两边都有楼梯,是当时女子活动的地方,现楼下设立了小卖部,出售具有水乡特色的旅游工艺品。
沈宅拆迁
花衣街116号的沈氏住宅原为居民住宅,该区域2002年8月启动动拆迁工作,当时的沈宅并未被列入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点。2009年1月,原黄浦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人员调查该建筑时,尽管其已属拆迁范围,建筑年代久远,损坏严重,但考虑到部分建筑构件仍有保护价值,本着宁多勿漏的思路,还是将其列为普查登录点。
尽管被列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但是沈宅的拆迁工作这几个月来却没有停止,原本居住在内的20户人家如今只剩下2家留守。时至今日,整幢沈宅已经被拆的所剩不多,幸存下来的部分也是破败不堪,一片狼藉。一位至今仍然居住在沈宅内的居民昨天对记者表示:“都已经被拆成这样,很难再恢复原样了。”而黄浦区文化局在调查后表示,原建筑还剩一半(原为4进,已拆1、2进,现留存3、4进)。
拆迁叫停
黄浦区表示,已经切实叫停了沈宅的拆迁工作,并要求区文化局等部门迅速做好调查,及时与市文物局沟通,积极主动开展好相关工作,确保黄浦区文物保护工作有序推进,使沈宅和天厨味精厂旧址这两处文物登录点的历史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利用。
对此,市文物局认为,对于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点,除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以外,在实际开发中要秉承审慎原则,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沈宅的价值
上海的一些媒体报道了位于董家渡地区花衣街116号的沈宅正被拆除的消息,黄浦区文化局已经叫停此拆房工程,但四进的沈宅已经拆去一、二两进,现场一片狼籍。
这件事让我感到五味杂陈。平心而论,建于清咸丰年间、有150年历史的沪上古典民宅一朝被拆,确实有点可惜,因为上海经过长时期的城市的扩建改造,古老民宅已经很稀少了,拆掉一所就少一所,故而此次拆房,才会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我的意见是,若不是重大而必要的市政建设工程,古典建筑最好多保留一点,这是城市的记忆和文脉,上海是现代化大都市,但上海不是深圳,一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历史可上溯到距今七千年左右的马家浜文化、近六千年的崧泽文化,尤其是明清时,上海地区的经济、文化已很发达。而作为古典文化一部分的民居建筑,自然亦独具文化价值,是上海的文脉所在。所以,社会各界希望对旧建筑少拆或不拆,这是为保护上海的文脉,应予支持。
不过,也要看到,明清建筑都是砖木结构,年久就会风化腐蚀,尤其是木柱、木梁、木椽等房屋骨架,蛀腐后变成烂木头,对房屋安全威胁极大,居住在其中的市民,会担心房子崩塌。所以,我们外人可以对拆沈宅这类古民居慷慨激昂地反对,但将心比心,如果我们住在里面,也肯定盼望拆掉,好动迁换房。当然也可以不拆,把居民置换出来后进行修缮,但置换居民需要很大一笔安置费,这就等于动迁了。而要置换后修缮保护,则也需相当一笔费用,政府要投资,就会有个计算合不合算问题,有个财政审批问题。而假如沈宅需要保护,恐怕也不是区长或区财政局长、文化局长说了就可以算,尚须经过专家勘察、论证,总之,保护也要有个规矩。
问题是像沈宅这样的150年历史的民居还能不能原样保护?我的看法是,这种砖木结构房屋,“原汁原味”保护可能够呛,木质的梁、柱、椽已蛀蚀坏了,不换能“撑”下去吗?但这一换,就像人体换骨头一样,能实现吗?就算换好了,也已不是文物专家要求达到的原汁原味了。所以,要求原样原件保护沈宅,这种话并不科学。还有一条,就是沈宅的建筑价值是否属于独特?即是否它具有很大的研究、保留、鉴赏价值?这一点,始终没看到有关专家引起注意并发表过这方面的论述,所以看来沈宅虽老,但其并不一定具有“不可再生”的文物价值,可能黄浦区有关部门亦是基于这一点才同意拆除沈宅的。这就应了句俗话:在的时候是棵草,不在时就变成了宝。文物专家、媒体早干什么去了?
对于沈宅,如果文物、古建筑专家拿不出它具有很高保存价值的理论证据,我认为与其伤筋动骨修缮或原计原味保护后让它倾圮掉,不如干脆拆掉。但这个拆也有讲究:一是拆后在原地按原样重建,让居民仍住进去,不过木梁木柱换成钢筋水泥结构,青砖青瓦当然保留,我认为这种拆、建,对古建筑而言是最好的归宿,既保留原风貌,又结实坚固了。一些江南名楼如黄鹤楼、岳阳楼、滕王阁,不都是这么保护性重建的吗?因为就算没人破坏或雷击火烧,唐宋时代的木结构建筑到现在肯定也自然毁倒了。二是拆后按原样、原风貌在异地(如影视基地、仿古旅游街等)重建,这也应该允许的。因为古建筑是固态文物,它的价值在其风貌、风格、建材等,现在可以摄像、拍照、分析,进行详细记录,恢复原貌不成问题,也不存在假文物问题。关键是像民居这样的文物,完全原汁原味较永久保存是不可能的,它不比赵州桥,木质结构房屋有个蛀蚀问题。
我一直认为,对古建筑保还是不保?它们够不够文物,要有个权威的说法,要讲得出道理,不能纯粹的七嘴八舌,也不然是某个权威说了算。这方面恐怕各区要有专门机构进行普查,请专家进行理论论证后再作决定,要把工作做细、做在前面。等到房子已经拆一半再叫停,总归太被动了。沈宅已拆成这样了,朽腐掉的建筑难已恢复往昔的生气,所以不如全拆掉为好,如果文物专家论证出它真有价值,可以在原地或异地按原样重建,这实际上也是在实施保护,因为保护的本质,是留下过去的文脉风采,而古建筑的原样复建,是可以达到此目的的,不一定一味强调保护原来的破房子,破房子总有一天会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