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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鱼嘴遗址

鲤鱼嘴遗址
鲤鱼嘴遗址位于广西省柳州市区南部大龙潭公园内的大龙潭东北、龙山南麓的岩厦下,北距柳江河约3公里。遗址 占地面积约200余平方米。发现了6座墓葬,出土了千余件陶片、石器、骨器和蚌器等遗物和大量的水陆生动物遗骸。2006年5月25 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文名
鲤鱼嘴遗址
地理位置
柳州市区南部大龙潭公园内
所属地区
广西省
占地面积
200余平方米
批准时间
2006年5月25
级别批次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批准单位
国务院
时    代
旧石器时代
编    号
Ⅰ-170

鲤鱼嘴遗址

遗址位于广西省柳州市区南部大龙潭公园内的大龙潭东北、龙山南麓的岩厦下,北距柳江河约3公里。遗址经过两次发掘,1980年10月~11月,柳州市博物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工作队对遗址进行了首次发掘,发掘面积56平方米,发现了6座墓葬,出土了千余件陶片、石器、骨器和蚌器等遗物和大量的水陆生动物遗骸。但当时大部分区域未发掘到底。2003年10月~11月,为配合鲤鱼嘴遗址新保护蓬的设计及进一步认识该遗址的堆积和内涵,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工作队、柳州市文物工作队和柳州市博物馆联合对该遗址进行了第二次发掘,发掘面积8平方米,共发现陶片、石器、骨器以及石核、废石片等千余件,取得了重要的学术成果。

遗址发现

依据地层叠压关系和出土遗物的变化,遗址可分为三期。第一期遗物主要是大量石器和少量水陆生动物遗骸,石器以燧石石器为主,砾石石器次之。燧石石器主要为石片石器,包括刮削器、尖状器和切割器,石器均是直接从石核上打击剥落的,大部分未经二次加工,与北方典型细石器有着明显不同。砾石石器一砍砸器为主,制作粗糙,加工技术单一,以中小型石器为主,表现出典型的华南地区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器物特征和技术风格。第二期遗物主要是大量的陶器、石器、骨器、角器和水陆生动物遗骸。石器器类和技术风格与第一期基本相同。该期发现的陶器均为残片,以夹粗砂红褐陶为主,部分为灰褐陶,火候较低质地疏松,以敞口、束颈的(釜)罐类器物为主,器表纹饰以印痕较浅、较疏松的粗绳纹为主,部分器物的口沿上压印一圈花边,口沿下施一周附加堆纹,易脱落,陶器的制作方法为泥片贴筑法。第三期的遗物包括陶器、石器、骨器和各种水陆生野生动物遗骸。陶器仍以夹砂红褐陶为主,但所夹砂的颗粒细小,泥片贴筑仍为圜底(釜)罐类器物。纹饰以细绳纹为主,印痕较浅但规整致密。石器发现较小,燧石石器和砾石石器基本不见,出现了少量磨制石器。根据地层叠压关系和各期出土遗物的特征分析,鲤鱼嘴遗址第一期属于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的过渡阶段;第二期的陶器与桂林甑皮岩遗址第三期文化和邕宁顶蛳山遗址第二期文化的同类器物有一定的相似性,年代约在距今9000年前后;第三期的年代大体在距今6500年左右。三期之间存在明显的时间缺环,而且从地层堆积上看,同一时期的文化堆积之间也存在着文化间歇层,说明人类曾离开鲤鱼嘴遗址另觅新的栖居地。考虑到当时人类的食物主要取自大龙潭,人类的离开可能与大龙潭不能为人类提供足够的食物保障有关。

发掘明显

1980年初,柳州市博物馆罗秀英和桂林市文管会谭发胜在大龙潭周围进行摩崖石刻调查时发现该遗址,并采集到少量夹砂陶片。是年10—11月,柳州市博物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工作队对遗址进行了发掘,面积总计56平方米,但除T1南部一部分外,其余大部分区域未发掘到底。该次发掘出土的遗迹、遗物比较丰富,其中,遗迹包括墓葬6座;遗物包括陶片、石器、骨器及蚌器等千余件以及大量的水、陆生动物遗骸(见《考古》1983年第9期)。资料公布后,引起学术界的关注,使该遗址成为探讨柳州、广西乃至华南地区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的一个重要遗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10—11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工作队、柳州市文物考古队和柳州市博物馆联合对广西柳州鲤鱼嘴岩厦贝丘遗址进行了第2次发掘,总计发掘面积约8平方米,共发现陶片、石器、骨器以及石核、废石片等千余件,取得了重要的学术成果。公布单位、时间:国务院2006.5.25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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