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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消化系统病症的用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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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由于特殊的生理变化,孕妇常会出现各种消化系统症状或合并某些消化系统疾病,如恶心、呕吐、烧心感、上腹不适、便秘等,严重者会对妊娠产生影响。妊娠早期虽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药物治疗,但临床上有明确指征的,仍需应用药物。妊娠期的药物选择,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颁布的妊娠危险性的5类分级标准(A、B、C、D、X,危险性依次递增)可供参考,尽量选用对胎儿影响最小的药物。
■抗酸及治消化性溃疡药
妊娠期发生胃食管返流和“烧心感”的比率占45%~85%,与妊娠期雌、雄激素增高及幽门括约肌功能低下有关。一线首选抗酸药及硫糖铝;H2受体阻滞药(如雷尼替丁、西米替丁)或促胃动力药(如甲氧氯普胺、西沙必利)可作为第二线药物用于症状稍重的患者;至于质子泵抑制药,一般不推荐使用。
硫糖铝。FDA将其划分为B类。本品与胃蛋白酶结合抑制蛋白质分解,在胃酸作用下分解出氢氧化铝和硫酸蔗糖复合物,聚合成不溶性带负电荷的胶体,在胃黏膜上形成保护膜,有利于黏膜的再生和溃疡的愈合。动物实验未发现有致畸作用。美国监测1985~1992年183例在妊娠头3个月应用硫糖铝的孕妇,其新生儿中有5例重度畸形,低于期望数8例,提示本品对胎儿无致畸影响。
西米替丁。FDA将其划分为B类。该药为H2受体阻滞剂,竞争性地抑制组胺在H2受体的作用,抑制基础胃酸及各种刺激引起的胃酸分泌,并能减少胃液分泌量和胃蛋白酶的分泌。此外,还有抗雄激素的作用。用于治疗胃、十二指肠溃疡。本品能通过胎盘,动物实验未发现有致畸作用。1985~1992年美国密执安药物使用滥测研究资料显示,该药对胎儿无致畸作用。
雷尼替丁。FDA将其划分为B类。本品是H2受体阻滞药,作用较西米替丁强4~6倍,但无抗雄激素作用。动物实验未发现有致畸作用。美国1985~1992年对516名母亲在妊娠早期应用本品的新生儿进行研究,结果显示本品无致畸影响。
法莫替丁。FDA将其划分为B类。该药亦为H2受体阻滞药,作用较西米替丁强约20倍,比雷尼替丁强约7.5倍,亦无抗雄激素作用。该药能通过胎盘,动物实验未发现有致畸及致突变作用。对人类是否有致畸影响,尚无明确的研究报道。
奥美拉唑。FDA将其划分为C类。该药可特异地作用于胃黏膜壁细胞,抑制H+-K+-ATP酶从而抑制H+分泌,对各种形式的应激性的胃酸分泌都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该药能通过胎盘,动物实验未发现有致畸作用。一个多中心、前瞻性对照研究,113例孕期应用奥美拉唑的孕妇,其胎儿的严重畸形率为4%,与对照组(2%)相比无统计学差异(P=0.68),虽然目前不能完全排除本药的致畸作用,但可以认为在孕早期应用本药的个体危险性是较低的。
■止吐及促胃动力药
妊娠呕吐为自限性且多不严重,大多数人不必用止吐药。严重呕吐者须征得孕妇同意,选用对孕妇及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资料表明,美克洛嗪、塞克利嗪和甲氧氯普胺是目前止吐药中致畸危险较低的药物。
美克洛嗪。FDA将其划分为B类。该药为哌嗪类抗组胺药,作用可维持12~24小时,用于妊娠、放射治疗及晕动病引起的恶心、呕吐。大量的流行病学调查研究显示,该药对人类无致畸作用,但在产前两周内应用可增加新生儿发生晶状体后纤维组织形成的几率。
赛克利嗪。FDA将其划分为B类。该药为哌嗪类抗组胺药,具有抗组胺、止吐、防晕动作用。动物实验发现,本药有致畸作用。然而在人类,Miklovich的研究表明没有致畸作用。
甲氧氯普胺。FDA将其划分为B类。该药通过阻滞多巴胺受体而作用于延脑催吐化学感受区,有较强的中枢镇吐作用,用作预防和治疗晕动病,亦用于治疗妊娠呕吐。该药能通过胎盘。2000年国外研究分析了309例妊娠期应用本药的孕妇,与13327名未应用药物的孕妇比较,其胎儿畸形率、胎儿体重等指标无统计学差异。目前认为该药治疗妊娠剧吐是安全、有效的。
西沙必利。FDA将其划分为C类。该药为促胃动力药,可选择地促进肠道肌层神经丛节后处释放乙酰胆碱,增加胃张力,加速胃肠道的排空。动物实验未发现有致畸作用,大剂量可致胚胎毒。一个多中心研究对妊娠期应用西沙必利的129例孕妇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不增加畸形、自然流产及低出生体重儿的发生率。由于目前尚无充分和可供对照研究,孕妇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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