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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造船遗址

秦代造船遗址
秦代造船遗址位于广州市区中山四路市文化局内(今信德商务大厦)及原广州儿童公园(现南越皇宫遗址)一带。于1996年11月20日,国务院以(国发〔1996〕47号)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50处)。 1975年,在此处发掘出秦汉时期颇具规模的造船工场,该造船工场始建于秦始皇统一岭南时期,至西汉初的文、景期间废弃。造船工场的规模巨大,原址建造在灰黑色的粘土层上。
中文名
秦代造船遗址
外文名
The Qin Dynasty shipbuilding site
批准单位
国务院
批准时间
1996-11-20
级别批次
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地理位置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316号
编    号
35
分类号
35
时    代
秦、西汉

基本信息

造船工场

秦汉造船工场遗址和南越国宫署遗址是在同一个地点发现的,位于广州市区中山四路市文化局内。造船工场建造在灰黑色的沉积黏土层上,有3个并排的木结构造船台和木料加工场,呈东北―西南走向,平行排列。1号船台在南,其结构是由两行平行的大厚板(樟木)组成滑道(木板宽60厘米~75厘米、厚15厘米~17厘米),下面铺垫枕木(杉木或蕈树)以扩大受压面,形状有如现代的 铁道。在滑道的两行厚板上分置架承船体的木墩,两两相对,每对墩的间距不等。船台中宽1.8米,已揭露出长29米一段,东端有横置的“横阵”,表明已到尽头,往西至88米处钻探仍见滑板,估计其长度当在100米以上。位居中间的2号船台,中宽2.8米,仅揭出一小段,结构与1号船台同,木墩下出小凸榫,插入滑板的卯眼中。3号船台位于北面,仅揭出一段,滑道中宽1.8米,结构与1号船台相同。据造船专家推算,3个船台可分别建造身宽5米~8米,载重25吨~30吨的平底木船。

木料加工场地

1号船台南侧为木料加工场地,地面上散布着大量砍劈下来的小木片、炭屑和几块丢弃不用的木料。还发现用木桩和横木构成的“弯木地牛”,这是造船时用来烤弯木料的专用设施。船台出土有铁凿、锛、挣凿、木垂球、磨刀石等工具,还有青铜箭镞和秦至汉初的半两铜钱。

建造时期

根据地层的叠压和造船台上出土的遗物判定,造船台始建于秦始皇统一岭南时期,至西汉文、景年间废弃。造船台发掘后就地覆盖保存。

发现意义

由此可见,秦代广州地区已有了造船工业的萌芽。秦汉时代是开发海上贸易,将航海向远洋发展的重要时期。据史书记载,秦始皇平定岭南时期,当时处在番禺(即今广州)的一支秦军,专门建造了大量的船只,供平定瓯越所需。这处造船工场的巨大规模,造船木材的选择及船台的结果形式等都充分表明2000多年前我国造船技术和造船生产能力已达到很高的水平――当时可以造出宽8米、长30米、载重五六十吨的木船来。

国家保护

秦代造船工场遗址于199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图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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