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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巴比妥钠

通用名: 苯巴比妥钠

别名: 鲁米那

英文名称: Phenobarbital Sodium

苯巴比妥钠是什么药?

苯巴比妥钠是一种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的长效巴比妥类药,临床主要用于缓解焦虑和紧张、减轻失眠,手术前给药。

苯巴比妥钠有哪些用途?

  • 苯巴比妥钠主要用于缓解焦虑和紧张、减轻失眠,手术前给药,控制癫痫发作和其他疾病所致惊厥(如热性惊厥),与镇痛药合用能缓解疼痛,用作麻醉诱导,并可用于精神病、治疗运动障碍。

  • 尚可试用于新生儿胆红素脑病、脑卒中引起的惊厥。

苯巴比妥钠有哪些制剂和规格?

苯巴比妥钠有多种制剂和规格,给药方法、途径和吸收速度、稳定性都不一样,各有特点。不同厂家的制剂因制作工艺不同,其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可能也不一样。具体如何选择请咨询医生。

  • 苯巴比妥钠注射剂(粉):50毫克;100毫克;200毫克。

  • 苯巴比妥钠片剂:15毫克;30毫克;50毫克;100毫克。

用药前须知

什么情况下禁止使用苯巴比妥钠?

  • 对苯巴比妥钠药物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肺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有哮喘史患者禁用。

  • 颅脑损伤致呼吸中枢受抑制患者禁用。

  • 卟啉症患者禁用。

  • 肝硬化患者禁用。

  • 未控制的糖尿病患者禁用。

  • 妊娠期妇女禁用。

哪些情况下谨慎或者避免使用苯巴比妥钠?

  •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儿童及老年患者慎用。

  • 急性或未获控制的疼痛与精神抑郁患者慎用。

  • 哺乳期妇女慎用,如确需要,应暂停哺乳。

  • 妊娠期妇女慎用(肠道外给药)。

我该如何用药?

苯巴比妥钠为处方药,必须由医生根据病情开处方拿药,并遵医嘱用药,包括用法、用量、用药时间等。不得擅自按照药物说明书自行用药。

注射剂应在医院由护士操作完成,不要自行在家使用。

  • 镇静 成人口服15~30毫克,每日服用2~3次。儿童口服,一次每公斤体重2~3毫克,一日2~3次。

  • 催眠 成人睡前服30~100毫克。肌内注射一次50~100毫克。儿童口服,一次每公斤体重2~3毫克,一日2~3次。

  • 抗惊厥 成人口服,90~180毫克,可在晚上一次口服,或30~60毫克,一日3次,极量一次250毫克,一日500毫克;成人肌内注射或缓慢静脉注射,100~200毫克,必要时4~6小时后重复一次。儿童肌内注射抗惊厥,一次每公斤体重3~5毫克,必要时4小时后可重复,一次极量不超过0.2克。注射剂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适量使溶解,静脉注射时速度不超过每分钟60毫克。

  • 抗癫痫 成人肌内注射,一次100~200毫克,必要时可4~6小时重复一次。

  • 麻醉前给药 术前0.5~1小时肌内注射100~200毫克。

  • 抗高胆红素血症,一次30~60毫克,一日3次。

用药期间注意事项

  • 巴比妥类药物为管制药品,可能会导致成瘾性,长期大剂量连续应用可能会产生心理和生理依赖性,随着耐药性的加剧,用药量接近中毒剂量;耐受的最大剂量不能超过常用剂量的3倍。此时,治疗剂量与致命剂量相差无几。所以应该谨慎应用,尤其是对有自杀倾向的抑郁症患者或有药物滥用史的患者。

  • 巴比妥类药物的急性中毒症状包括步态不稳、口齿不清、持续性眼球震颤。慢性中毒的迹象包括精神错乱、判断力差、烦躁不安、失眠、躯体失调。

  • 巴比妥类药物依赖的症状与慢性酒精中毒相似。如果一个人一定程度上出现醉酒状态,如果与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成比例,可以怀疑其是否应用了巴比妥类药物。如果摄入了酒精,巴比妥类药物的致死剂量也会大大降低。

  • 巴比妥类药物戒断症状可以很严重,还可能会导致死亡。轻微的戒断症状可能会出现在最后服用此类药物的8~12小时后。症状通常以下述顺序出现:焦虑、肌肉抽搐、手和手指震颤、渐进无力、头晕、视觉感知失真、恶心、呕吐,失眠、直立性低血压。

    突然停药的主要戒断症状(抽搐、谵妄)可能会在16小时内发生,并持续长达5天。经过约15天,戒断症状逐渐减弱。酗酒和滥用阿片类药物的人容易对巴比妥类药物产生滥用和依赖,而镇静药和安非他明滥用者也会对巴比妥类药物产生滥用和依赖。

  • 巴比妥类药物的依赖源于超过治疗剂量的药物的反复和长期应用。其依赖特点包括:一种强烈的继续用药的愿望和需要;剂量增加的趋势;药物精神依赖的影响关系到个人主观意识和欣赏能力;身体需要保持一定的药物水平,药物停用时就会产生明显、具有典型特点的自身戒断综合征。

  • 巴比妥类药物依赖的治疗包括用药的谨慎和逐步减量,患者可以使用多个不同的戒断方案予以消除依赖,但是所有的方案花费的时间都较长。

  • 老年人或体弱者应用巴比妥类药物可能会产生显著的兴奋、抑郁、思维混乱。一些人反复应用巴比妥类药物会产生兴奋,而非抑郁。

  • 肝功能不全患者应用巴比妥类药物应谨慎且开始用药时应减少剂量,有肝昏迷迹象的患者禁用。

  • 在治疗癫痫时,即使给予很小的日剂量,突然停用本品也可能会导致癫痫持续状态。

  • 当肾病、心脏病、呼吸功能疾病、重症肌无力、黏液性水肿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控制好剂量。为减少急性或慢性过量的可能性,任何时候都应该给予最小的有效剂量。

  • 本品可能通过酶诱导作用增加维生素D的代谢从而增加维生素D的需求,但极少有长期使用巴比妥类药物造成佝偻病和骨软化症的报道。

  • 胎儿在子宫内暴露于抗惊厥药物,可导致新生儿在早期由于凝血功能缺陷出现出血症状。所以应给予临产妇女或新生儿维生素K。

  • 长期应用巴比妥类药物的患者需要定期进行造血系统、肾、肝等器官的化验检查。

  • 急、慢性疼痛患者服用本品会掩盖病情。

  • 妊娠期妇女使用可对胎儿造成伤害,妊娠期最后3个月接受巴比妥类药物,婴儿出生后可发生戒断症状。如在妊娠期服用该类药物或在服用该类药物期间怀孕,患者应知晓对胎儿的潜在伤害。

  • 催眠剂量的巴比妥类药物不会明显抑制子宫的活动,麻醉剂量的药物会降低子宫的收缩力和收缩频率,分娩时应用镇静催眠药可能导致新生儿的呼吸抑制,早产儿特别容易受巴比妥类药物影响而产生镇静作用。如果在分娩过程中应用了巴比妥类药物,应配置急救设备。

  • 分娩时,应用产钳和其他治疗干预时,巴比妥类药物的效果数据无法获得。而且,此类药物对儿童以后的生长、发育、机体功能成熟的影响尚不明确。

  • 巴比妥类药物的中毒剂量有很大差别。一般情况下,大多数此类药物口服1克可以使一个成人产生严重的毒性,2~10克的此类药物通常可致死。巴比妥类药物中毒可能与酒精中毒、溴化物中毒和各种神经系统疾病混淆。

  • 巴比妥类药物急性过量会表现出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抑制,进而可能产生潮式呼吸、反射消失、瞳孔轻微收缩(重度中毒者可能会出现麻痹性扩张)、少尿、心动过速、低血压、体温降低和昏迷。可能发生典型的休克综合征(呼吸衰竭、循环衰竭、呼吸停止、死亡)。

  • 极度过量时,大脑中所有的电活动会停止,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水平线”形状的脑电图产生,但这不能等同于临床死亡。这种效果是完全可逆的,除非发生缺氧性损害。如果涉及到精神上的创伤也应该考虑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的可能性。

  • 可能发生的并发症有肺炎、肺水肿、心律不齐、充血性心力衰竭和肾衰竭。如果肾功能受损,尿毒症可能增加中枢神经系统对巴比妥类药物的敏感性。鉴别诊断应包括低血糖、脑外伤、脑血管意外、痉挛、糖尿病昏迷。

  • 用药期间避免驾驶车辆、操作机械、高空作业、精细和危险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 药物过量的治疗方法

    开通气道,使用辅助呼气设备并吸氧;监测生命体征和体液平衡。

    如果患者意识清醒且具有吞咽反射,可用催吐剂催吐,注意防止呕吐物误吸。催吐完成后,给予患者含有30克活性炭的水溶液;如果不能催吐,要进行洗胃,插管时使患者面部朝下;如果需要,应进行液体疗法和其他治疗休克的标准疗法。

    如果肾功能正常,利尿可能有助于消除巴比妥类药物。碱化尿液能增加本品和一些巴比妥类药物的肾排泄。

    如果患者无尿或休克,血液透析可用于严重的巴比妥类药物中毒,但这种方法不建议作为常规方法。

    患者应每30分钟进行一次翻身。

    若怀疑有肺炎要给予抗生素;进行合理的护理,以防止坠积性肺炎、压疮及与意识状态改变相关的其他并发症。

发生了药物不良反应怎么办?

药物是有不良反应的。通常苯巴比妥钠会出现嗜睡、头痛、头晕、皮疹等不良反应。反应轻微,可以坚持用药。如果不良反应较大,应立即停药,就医。久用可产生耐受性与依赖性,突然停药引起戒断症状,应逐渐减量停药。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以决定是否继续用药,还是换用其他药物。

什么情况下需要急救?

苯巴比妥钠罕见急性过敏反应,一旦发生急性过敏反应表现,请立即寻求急救处理:荨麻疹,呼吸困难,脸部、嘴唇、舌头或者咽喉肿胀,甚至休克等。

出现以下症状,也应立即就医:

  • 低血压或休克。

  • 精神错乱。

  • 肝功能障碍、黄疸。

  • 剥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药物戒断症状,如兴奋、焦虑、震颤、甚至惊厥。

  • 木僵、昏迷。

  • 视力障碍。

  • 粒细胞缺乏症。

苯巴比妥钠应该如何保存?

  • 苯巴比妥钠片剂应密封(10~30℃)保存,注射剂应密闭保存。

  • 不要将该药物分享给与你有相同症状的人使用。

  • 药物要远离儿童。

苯巴比妥钠可能有哪些不良反应?

常见的苯巴比妥钠不良反应包括

  • 常用剂量可引起嗜睡、头晕、头痛、兴奋、乏力、精神不振等延续效应。大剂量急性中毒时可出现精神错乱、木僵、昏迷、虚脱、呼吸表浅和呼吸衰竭。过量或长期应用苯巴比妥钠可产生慢性中毒症状,包括头晕、语言不清、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受损、视力障碍。

  • 肝炎、肝功能障碍、黄疸。

  • 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粒细胞缺乏症、叶酸缺乏、低钙血症、巨幼红细胞贫血、骨软化症等。

  • 严重呼吸和心血管抑制、低血压、休克、肾衰竭和死亡。

  • 皮疹、剥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久用可产生耐受性和依赖性。突然停药可引起戒断症状,如兴奋、焦虑、震颤、甚至惊厥。

  • 妊娠期妇女用药致新生儿中毒、药物依赖性及类似维生素K缺乏的症状,也可导致胎儿畸形。

其他不良反应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

哪些药物会与苯巴比妥钠相互作用?

大部分报道的、与巴比妥类药物有相互作用的、且有临床意义的药物都涉及苯巴比妥,而其他巴比妥类药物似乎与其相同。当应用多种药物治疗时,要进行一系列相关药物的血药浓度测定。

  • 巴比妥类药物可以诱导肝微粒体酶,导致代谢增加,降低口服抗凝血药(华法林、双香豆素、苯丙香豆素)的作用。如果有巴比妥类药物加入治疗或者停药,抗凝治疗稳定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抗凝血药物的剂量。

  • 巴比妥类药物可能通过诱导肝微粒体酶升高外源性皮质激素的代谢。当有巴比妥类药物加入治疗或停药时,正在接受稳定的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需要调整剂量。

  • 在巴比妥类药物停药两周后还能缩短多西环素的t1/2,其机制可能是通过诱导抗生素代谢的肝微粒体酶造成的。

  • 合用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如其他镇静药、催眠药、抗组胺药、乙醇,可能产生协同作用。

  •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可能因为抑制巴比妥类药物的代谢,从而延长巴比妥类药物的作用时间。

  • 与乙醇、全麻药合用时,中枢抑制作用增强。

  • 与口服避孕药或雌激素合用,可降低避孕药的可靠性。

  • 与洋地黄类、土霉素或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可降低这些药的效应。

  • 与苯妥英钠合用,苯妥英钠的代谢加快,效应降低。

  • 与卡马西平和琥珀酰胺类药合用时,可使这两类药物的清除半衰期缩短而血药浓度降低。

  • 与奎尼丁合用时,可增加奎尼丁的代谢而减弱其作用。

  • 与钙离子拮抗剂合用,可引起血压下降。

  • 与氟哌啶醇合用治疗癫痫,可引起癫痫发作形式改变,需要调整剂量。

  • 减弱阿司匹林、保泰松、布洛芬的抗炎止痛作用。

  • 甘露醇等渗透性利尿药可促进巴比妥类药物的排泄,以尿素的作用最甚。

  • 活性炭是巴比妥类药物的有效吸附剂,合用时可使巴比妥类药物吸收显著减少。在巴比妥类药物中毒时可用活性炭解毒。

  • 双硫仑可抑制巴比妥类药物的代谢失活,使巴比妥类药物产生毒性反应。

妊娠期和哺乳期能否用苯巴比妥钠?

妊娠期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如确需要,应暂停哺乳并详细咨询医生。

如何合理使用苯巴比妥钠?

药物必须合理使用,避免滥用。处方药应该由医生开具,非处方药应该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

  • 苯巴比妥钠是处方药,必须由医生根据你的病情开处方使用。自行用药可能会增加你不合理使用药物风险:浪费药物资源,贻误病情,产生耐药,严重药物不良反应。

  • 苯巴比妥钠需要遵照医生处方足量、足疗程应用。病情完全控制前你的症状可能会有所减轻,但不要轻易减量、停药,以免形成耐药、病情反复或者再次加重。